贵阳市观山湖区新时代职业培训学校

特种设备培训考试和特种作业培训考试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杨兰
  • 电话:0851-88309619
  • 邮件:173166453@qq.com
  • 手机:13037856968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贵州贵阳特种作业陆上石油天燃气开采单位负责人培训
新闻分类
新闻中心
贵州贵阳特种作业陆上石油天燃气开采单位负责人培训
发布时间:2021-05-25        浏览次数:12128        返回列表
授课机构 贵州新时代职业培训学校
上课地点 贵州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西路下麦西地铁站三楼
课程电话 13037856968

课程详情

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领导下,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统一指导、协调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安全监管总局成立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局长

副组长:安全监管总局分管调度、应急管理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监管工作的副局长

成员单位:办公厅、政策法规司、安全生产协调司、调度统计司、监督管理一司、应急指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通信信息中心。

(1)办公厅: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报送《值班信息》,同时抄送国务院有关部门;接收党中央、国务院领导

贵州贵阳特种作业陆上石油天燃气开采单位负责人 报名要求 资料清单

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安全监管总局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

(2)政策法规司: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联系,协助地方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新闻发布工作,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安全生产协调司:根据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监察专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调度统计司: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地、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安全监管总局领导,同时转送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起草事故救援工作指导意见;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5)监督管理一司:提供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安全监管总局领导报告;协调组织咨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参加救援工作。

(7)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安全监管总局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安全监管总局外网、内网畅通运行,及时通过网站发布事故信息及救援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