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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电动车在行使上路时有哪些驾驶员是不能驾驶的
发布时间:2016-09-27        浏览次数:378        返回列表
  电动车在我们生活中是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不仅让很多人减少了公交车的费用及油费等。也减少了环境的污染。但是行使电动车是我们要严格的注意哪些是不能驾驶的?贵阳电动车(http://www.gzxlddc.com/)为大家详细介绍哪些是不能行使上路的。有以下几点:
       我们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交通违章处罚程序规定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条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由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当场收缴。
  以上是对行使电动车驾驶员的明文规定。我们一定要严格及正确的使用。同时在上路行使是要注意自己的车辆是否上牌等。贵州新蕾电动车提供各种蓄电池的电动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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